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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_今日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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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市域内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招生计划,按照中考学生数比例均衡分配到对应的所有初中学校。主城区(包括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招生工作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部通过招生录取平台完成,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任何学校自行录取结果均不予承认。

新闻发布会现场。吕艳静 摄

2021年,我市决定实施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并采取了三年过渡期政策,即2022年学籍在所在初中学校并实际就读的考生,可报考指标分配生。今年及2024年的中考考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在该校就读,并且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B等次以上(含B等次),方可报考指标分配生。过渡期满后,自2025年起,考生报考中考指标分配生需有在校3年学籍,期间不得有转学记录。

记者了解到,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第一批是廊坊域内普通高中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及特色班招生计划;第二批是廊坊域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不超过总招生计划数的20%进行统招;第三批是廊坊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招生计划;第四批是廊坊域内普通高中前3批招生剩余招生计划和经廊坊市教育局批准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考生志愿填报分两轮进行,首轮可分别填报前三批次志愿,为一次性填报;前三批次未被录取考生,可面向第四批次学校进行第二轮志愿填报。今年高中招生工作不再设置补录环节,即,通过四批次的招录最终没有在招生平台上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将无法建立高中学籍。

记者:吕艳静 

通讯员:沙飞

编辑:王丹 孟小义

审核:王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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