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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速看料】造成生态不可逆损失 法院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


(相关资料图)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万佳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四川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同时发布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例,余某在黄河流域禁渔河段使用禁用渔具捕捞野生鱼,被判拘役3个月。

2022年5月2日,余某在红原县白河流域安曲牧场河段以遛网方式捕捞水产品,共捕获野生鱼类29尾。经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鉴定,29尾鱼类中有厚唇裸重唇鱼4尾,极边扁咽齿鱼6尾,花斑裸鲤3尾、黄河裸裂尻鱼16尾。同时29尾鱼类中含怀卵鱼类共2种17尾,其中极边扁咽齿鱼怀卵亲体6尾,黄河裸裂尻鱼怀卵亲体11尾。经认定,余某捕鱼的白河属于黄河流域禁渔河段,其使用渔具为三重刺网,系禁用渔具。

犯罪后,余某投案自首。法院认定,余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河段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余某系初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判决余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渔获物29条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红原县地处黄河上游,是重要的湿地保护区,自2022年10月1日起,红原县域内天然水域全面禁捕,禁捕期限10年。黄河野生鱼类是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资源之一,也是维护草原、湿地生态平衡,保持完整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该案被告人违反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禁渔的规定,在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野生黄河鱼,其行为打破了草原、湿地的生态平衡圈,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生态损失。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黄河上游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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